漏电保护器的三级保护是怎样划分的?如何搭配使用?
在低压配电系统中根据具体情况采用二级或三级保护,在总电源端、分支线首端或线路未端(集中电表箱、农村生产设备的电源配电箱)安装剩余电流动作保护装置。
低压供电系统中为了缩小发生人身触电事故和接地故障切断电源时引起的停电范围,减少故障巡查处理时间,提高供电可靠性,剩余电流动作保护装置应采用分级保护。
1、分级保护方式的选择应根据用电负荷和线路具体情况而定,一般可分为三级保护,各级剩余电流动作保护装置的动作电流值与动作时间应协调配合,实现具有动作选择的分级保护。
分级保护为了避免发生越级跳闸或各级同时跳闸,有以下四个必要条件:
一、各级保护的额定动作时间和不驱动时间差别。上一级的动作时间和不驱动时间要大于下一级的动作时间和不驱动时间,总保护应选用时间为0.5秒,不驱动时间为0.3秒剩余电流保护虑;中级保护应选用动作时间为0.3秒(0.2秒),不驱动时间为0.2秒(0.15秒)的剩余电流保护器;未级保护应选用动作时间为小于等于0.1秒,不驱动时间为0.04秒的剩余电流保护器。
二、下一级的额定剩余电流动作值不应大于上一级。如果下一级的额定剩余电况功作值大于上一级,当发生剩余电流达到上一级保护的动作值而未达到下一级保护动作值时,就会发生越级跳闸。
三、未级保护答必须选用2P或4P的剩余电流动价断路器。若选用单假、二级或三级、四级剩余电流动作保护装置,这两种剩余电流动作保护装置的N线不能断开,始终与供电系统N线连接在一起,当该保护范围内的线路或设备的相线或N线接地,该保护动作,但由于N线与负荷连接,接地故障便通过N线与系统N线接在一起,造成系统N线重复接地,导改上一级保护器动作,并会误认为该用户己断电,接地故障与他无关,造成故障点不容易查出来,扩大了停电范围和停电时间,降低了供电的可靠性。
四、各分路出线开关的三相漏电或负荷的平衡问题。也就是说各分路的最大漏电发生在同一相时段,就会发生各分路未达到动作值,而总保护的剩余电流却由于各分路的叠加而达到额定动作值而动作,造成越级跳闸,剩余电流动作保护器在投运前一定要做好每条分路出线的漏电电流的测试工作,尽量让三相漏电电流的不平衡率小于10,并且要让每一相的漏电电流是剩余电流动作保护器额定剩余电流动作值的50%,否则就要进行三相漏电平衡调整工作,才能使剩余电流动作保护正常运行,调整三相漏电电流平衡工作最常用也是最有效的是:1、查找排除最大漏电相的漏电故障。2、以分路出线为单位尽量平衡分配A、B、C、三相上的单相用电户,如果三相漏电不平衡率仍较大,需要进行单相用电户设备的三相漏电电流的平衡调整工作。
大家在使用当中一定要搭配好,不然的话就会发生越级跳闸或者同时跳闸的现象。
2、分级保护应以末级保护为基础。未级保护规定选用一般经济型普通漏电断路器,动作时间都很小,是防止人身触电伤害事故最有效的一级后备保护。事实上,剩余电流或触电事故大部分发生在末端用电设各上,而线路上主要是因为电线旁的树障、断线或破瓷瓶等故障引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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